注册设备(配对)时,连接设备上会显示[WH-1000XM3]和/或[LE_WH-1000XM3]。如果两者均显示,或仅显示[WH-1000XM3],请触摸[WH-1000XM3],如果显示[LE_WH-1000XM3],则触摸[LE_WH-1000XM3]。
如果在5分钟内未建立配对,则配对模式将被取消且耳机将关闭。在此情况下,请从步骤1重新开始操作。
一旦Bluetooth设备配对完毕,则无需再进行配对,以下情况除外:
修理等情况后配对信息被删除。
配对第9个设备时耳机最多可与8个设备配对。如果在已配对8个设备后配对新设备,连接时间最早的配对设备注册信息将被新设备的信息覆盖。
当已从Bluetooth设备删除耳机的配对信息时。
初始化耳机时所有配对信息均被删除。在此情况下,请从设备中删除耳机的配对信息,然后再次配对。
耳机可与多个设备配对,但一次只可从一个配对设备播放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