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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青年职业见习申报流程一次性告知

来源: 时间:2016-06-23 作者: 浏览量:

一、青年职业见习的界定

1.职业见习。职业见习是指组织毕业后一时难以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入政府认定的见习基地,享受政府补贴,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进行一定期限的全日制就业培训,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就业的制度。

2.见习对象。见习对象是指具有萍乡市常住户口,毕业后未实现就业的,并在毕业后两年时间之内自愿提出见习申请的高校毕业生。上述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见习补贴。

3.见习期限。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条件

参与青年职业见习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 可持续提供技术、管理类预备就业工作岗位; 具备见习学员指导老师;  能够为见习学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费。见习单位参与青年职业见习计划试运行两期后,经就业机构评估合格,可认定为“萍乡市青年职业见习基地”。

2.申报资料

能够满足见习条件的单位填报《见习单位申报表》和《见习岗位申报表》,并同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见习单位简介、见习培训计划和具体见习岗位职位证明书。经就业机构认可后,参与青年职业见习计划的试运行,同时接受就业机构跟踪指导服务。材料报送时间:21-630日。

3.见习实施

1)见习信息发布。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信息内容包括:见习单位名称、见习岗位、见习人数、见习期限、条件、要求等。同时,见习单位在相关网站、单位附近醒目位置发布、张贴见习信息,并将信息发布图片上报就业机构。

2)见习申请。见习单位对符合见习要求的人员,填写《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并持下列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就业机构报名:①常住户口本复印件;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复印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在参加见习前到辖区内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

(3)见习单位录用见习学员后应及时填报《见习学员录用备案表》,并报就业机构备案。材料报送时间:71日-730日。

三、见习管理与就业跟踪服务
1.见习单位应当在见习前与见习学员签订《职业见习协议书》,并由经办就业机构鉴证。其内容应明确:①见习期限;②见习岗位;③见习待遇;④见习补贴标准;⑤职业见习综合保险保单编号;⑥见习安排计划;⑦见习学员应遵守的纪律;⑧见习单位的职责;⑨其他需要协商的有关事项。
2.职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学员的见习关系,出现违规并拒不改正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取消其参与职业见习计划的资格;见习学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
3.就业机构负责职业见习期间的跟踪指导和服务,督促检查见习单位的见习培训执行情况,并对申报单位进行不少于三次的走访,核查参加见习人员的见习情况。见习单位在接到走访通知后,须积极配合,并招集见习人员接受核查,如三次走访都未到场的见习人员将取消当年度见习资格。

4.见习期满,见习基地应对见习学员作出鉴定,出具《见习学员职业见习鉴定表》,作为实践锻炼经历和就业证明。

四、补贴项目及拨付程序

1.见习综合保险补贴。政府为见习学员统一购买见习综合保险,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费等,可按规定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具体标准由就业机构与有关商业保险公司商定,并签订职业见习综合保险协议书。

2.职业见习岗位补贴。政府对见习单位接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提供职业见习岗位补贴,用于补助学员见习期间的生活费,其标准是见习基地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3.职业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基地依据见习实际情况,申请职业见习补贴,填报《职业见习岗位补贴、见习综合保险补贴申报表》,并同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①见习学员见习生活费发放表;②见习学员职业见习鉴定表;③综合保险发票。就业机构根据对见习单位申报见习的走访审核情况,向见习单位拨付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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